不定期刑肇始于16世纪的德国,后随世界狱制改良运动而兴盛,并于20世纪初在美国达到高潮。不定期刑的背后为刑事新派对行为人的关注及对主观主义的强调,此二者正与少年司法不谋而合。2013年,福建省三明中院率先在我国开展不定期刑试点。而有试点必有突破,有突破必有争议。不定期刑是否有违罪刑法定、是否于法无据均需得到回应。这不仅从侧面反映出司法性少年法典制定的必要,亦对少年法庭、未检及至公安、未管所的职能延伸提出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