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赣府厅发[2020]17号2020年4月21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提升我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紧密对接国家各部委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