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于实现残疾人权利的深刻意涵,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框架下理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领和确保残疾人彻底告别贫困、实现全面协调发展与共建共治共享;在国际人权法发展脉络中理解,是中国探索和坚持基于权利的发展道路,参与国际人权机制的交流合作,为维护人的多样性和固有尊严,为世界和平与可持续发展做出的贡献。在新时代创造残疾人享有各项权利、实现全面发展的新范式,需要继续关注和解决残疾人的相对贫困及能力贫困问题,补齐发展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