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研究中部地区城镇化、耕地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子系统之间的耦合度和协调发展度,以期为中部地区的区域协同发展、绿色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参考。[方法]文章运用熵值法确定各评价指标权重,利用耦合度模型、协调发展度模型测算2004—2017年中部地区城镇化、耕地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系统协调发展水平,进而分析中部地区各省协调发展演变的时空特征。[结果](1) 2004—2017年中部地区城镇化、耕地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系统协调发展度由0.542上升至0.797,增长47.05%,协调发展水平从中度协调提升到高度协调。(2)经过14年的发展,中部地区城镇化水平有很大提升,其发展速度远远高于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3) 2004年只有山西城镇化—耕地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系统处于高度协调状态,其他5省都处于中度协调状态;2017年山西仍然处于高度协调状态,江西、安徽步入高度协调阶段,而河南、湖北、湖南提升到优度协调状态。[结论]研究期间中部地区城镇化—耕地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系统协调发展度呈稳步上升趋势,但协调发展度水平不高;城镇化发展速度比较快,耕地保护承受巨大压力;中部地区城镇化、耕地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协调发展水平具有不均衡性,存在显著的时空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