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幸福发展观",就是以人类幸福、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终极目标的"科学发展观"在人生观和价值观上的体现,它凸显了"科学发展观"的主体向度,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目标的一种崭新概括。我们认为,通过专题教学法,把德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将教学内容融为一个道德化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化的德育的有机整体,构成一个"幸福发展观"的教学体系,可以有效克服目前"基础"课普遍存在的"拼盘式"教学现象和"千人一面"的说教形象,提高"基础"课的吸引力、亲和力、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