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强调了核心素养作为育人目标的重要地位。在基于核心素养的课程改革背景下,教育评价亟待超越传统纸笔测试,推进表现性评价。表现性评价不仅能检测素养,更重要的是能促进素养的养成。其促进素养养成的功能主要通过创造在真实情境中解决问题的机会、引起学生的积极投入与主动建构、支持学生的自我调节学习来实现。设计促进素养养成的表现性评价包括三个步骤,分别是确定与课程标准匹配的素养目标并将其具体化;设计能够引发素养的表现性任务;开发基于学习进阶的评分规则。而在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将表现性评价嵌入课程与教学,确保学生深度卷入评价全过程,收集并充分利用学生素养表现信息来促进教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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