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拜登政府推出的“印太经济框架”(IPEF)中,数字技术治理是成员合作的重要领域之一。拜登政府基于IPEF推动数字技术治理合作具有遏制中国数字技术发展、抢占数字技术规则制定主导权、捍卫美国数字技术垄断地位等动因。预判拜登政府将主要采取“多轨并行”的灵活谈判模式及“多方联动”的数字技术治理合作策略,重点围绕技术权力捍卫型规则和技术监管合作型规则与IPEF核心成员开展数字技术治理合作,同时围绕技术鸿沟弥补型规则与IPEF中的东盟国家开展数字技术治理合作。对此,中国应充分加强与东盟等贸易伙伴在数字技术治理领域的合作,探索构建以中国数字技术为核心的区域合作网络和数字技术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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