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自《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2000]36号")于2000年12月11日施行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先后历经了多次修正和修订。其中,2002年的《刑法修正案(四)》,对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和第三百四十五条进行了较大修正;2019年修订的《森林法》对林木采伐、运输、经营等诸多制度也作了诸多修改。但是,

  • 单位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