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合规管理存在着组织架构不完善、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需要挖掘合规管理的潜在获利机会,转变引入合规管理时的决策模式,形成一套能与我国上市公司监管机制形成良性互动的合规制度。可将独立董事从股东会控制中解放出来,在制度设计上赋予独立董事合规管理权力,并厘定相应职责,形成与独立董事监督相协调的上市公司合规管理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