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办牧〔2023〕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为进一步优化兽药行政许可服务,加强兽药行政许可申报前的咨询服务、申请中的技术交流、许可文件送达和意见建议征询,不断提高兽药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效率,我部决定建立兽药行政许可联络员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