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化石能源仍然为主体能源条件下,能源“三元悖论”确实存在,因为化石能源有两个特点:一是化石能源是空间分布极不平衡的自然资源,保障资源消费国能源供应的可靠性、稳定性不仅需要较高代价,还会面临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这自然会与注重可及性、普惠性和经济可负担性的能源公平有冲突。二是化石能源的化学属性天然不生态。化石能源基本上都是“碳”基,使用化石能源不可避免地增加碳排放,这与能源绿色生态天然相对立、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