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北京社会调查、法律文书、兴趣点、路网、定位数据,发现盗窃及暴力犯罪密度对犯罪恐惧感并无显著关联或影响偏弱,犯罪活动与犯罪恐惧感存在“匹配且具高安全性”“匹配且具高危险性”“不匹配且比主观感知更危险”“不匹配且比主观感知更安全”等类型。脆弱人群更易高估安全风险;防卫空间及街道眼理论分别适用于解释客观犯罪和主观感知,高密度、混合型、密路网的可渗透环境容易产生比主观感知更危险的情形;物理与社会失序、居住不稳定性会产生比主观感知更安全的情形;高人员流动性及高地位社区的居民则易低估安全风险;出入管控和环境维护能起到减犯罪、降恐惧的双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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