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邻避冲突除了民众与政府二元主体,还存在着地方政府之间、领导干部之间的冲突。领导干部之间的邻避冲突从本质上来说是领导干部避责的表现,是针对收益与责任不对等的一种对抗。在以领导干部为主体的邻避冲突情境下,冲突时间往往是在邻避项目决策与建设之前,非激进的温和拖延手段是领导干部常用的冲突方式。应积极化解领导干部之间的邻避冲突,促进各方利益平衡。为实现这一目标,公共项目选址要兼顾各方,避免产生冲突;领导干部应提升责任意识,积极解决矛盾;上级政府要完善政治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利益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