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券市场本质上是一个信息市场,信息披露是其良性运作的基础和灵魂。然而,现行的信息披露制度的运行效果并未达到法律设计预期水平,广泛存在的公众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之间信息严重失衡,公众投资者信息利用效益较低等现状不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及证券市场稳定发展。文章从引发公众投资者信息利用效益低下的原因入手,分析其解决的必要性,从而提出通过第三方证券评级提高公众投资者信息利用效益。基于对证券评级特性及证券评级机构法律地位的分析构建证券评级法律机制,借助市场竞争效应下的证券评级逐步减少公众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提高其信息利用效益和证券投资信心。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