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的义务,欧盟委员会于2016年11月9日出台了修改现行贸易救济立法的立法草案。该立法草案是针对中国制定的,将对中欧贸易产生重大的影响。立法草案表面上废除了对中国产品适用"类比国制度",使用新的倾销计算方法,即如果存在"严重的市场扭曲",欧盟将使用一个"创建价格"来认定倾销的存在。新的倾销计算方法表面上采取了国家中立的态度,实际上仍然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表面上是一种新方法,实际上是"伪装"的"类比国制度";表面上看,欧盟履行了世界贸易组织义务,实际上是在贸易保护上"走钢丝"。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新的计算方法的合法性受到质疑。立法草案一旦通过,我国应诉诸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挑战其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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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国际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