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生态文明社会,推动我国环境法治建设,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的支持助力。传统生态文化的核心价值系“天人合一”,蕴含“道法自然、仁爱万物、参赞化育、节欲御用、三才相盗”等丰富内容,深具整体主义理论意蕴。“天人合一”可以为现代环境法治提供系统论与整体主义理论观照与思想启示,为环境法治实施获得公众认同与接受提供良好社会土壤,为现代环境法律制度创新与完善提供本土资源理论给养,为全球环境治理的集体行动贡献中国传统智慧。实现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在现代环境法治中转化与创新,需要将其与马克思主义原理有机结合,探索论证“天人合一”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等领域的价值对接及其实现方法,赋予其时代生命力,进而将其有机融入气候变化应对、环境教育、国家公园等现代环境法律制度理念中,从而为其在环境法治领域“双创”目标实现提供可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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