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府办[2020]1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教育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反映。2020年6月3日广东省教育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

  • 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