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就是说,从2021年1月1日起,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都要施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给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收入确认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挑战。在所有企业中,软件开发企业是属于受到影响比较大的行业之一。软件开发企业的收入类别包括定制开发、软件销售、系统集成、运行维护、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旧收入准则除了软件销售以外,企业一般按提供劳务收入以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而新收入准则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条件相当苛刻。本文以定制开发的收入类别为主,分析软件开发企业的新收入准则应用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