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基本形成以“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沟通”为体系的外来物种入侵风险防控机制。然而,该机制却存在风险评估过程独立性不足、风险管理过程缺乏整体性、风险沟通过程具有形式性的问题。为有效防控外来物种入侵风险,应当明确与界定风险评估主体的构成与性质,强化对引进物种的监测以及实现对引进物种的类型化管理,并在风险沟通过程中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与决策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