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鄂医保发[2020] 16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社会预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