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管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自1995年我国出台首个关于危废处理的法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起,我国逐渐在危废处理的基础设施、信息披露、标准制定等各方面进行了政策制定。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为核心,覆盖从危废鉴别、转移、处置到资质、监管的危废治理政策和法规体系,这也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危废违法零容忍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