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们对法律及建设法治国家的关注度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学者投入到法律话语的研究中。本文主要从研究主体、研究客体及研究方法三个角度分析法律话语,并指出法律话语的研究主体是语言学者、法律人及拥有语言学和法学双重背景的研究者;其研究客体为与法律有关的一切立法、司法、执法实践活动;主要研究方法有三种:静态文本分析、田野调查及研究实验。本文旨在证明法律话语体系是一种不同于其他话语体系的特殊的话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