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示范家庭农场的创建与管理,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根据《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中办发[2019]8号)和《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湖南省家庭农场示范场(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场)是指在全省范围内起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