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杭环发[2020]75号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杭州钱塘新区管委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0年修订版)的批复》(杭政函[2020]109号)精神,现将《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0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