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之间存在着难以厘清界限的灰色地带,引发了行刑衔接中的一系列问题。其产生是根源层面、法规层面、区分标准层面诸多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制度,一方面必须恪守行政优先原则,另一方面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行刑衔接的问题从本质上讲涉及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博弈,将这一问题上升到政治权力分配的视域予以考量,配合一些技术性措施,才能标本兼治,实现能够有效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的严密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