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混淆一般是指行为人大规模使用与其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标识,使得相关公众误认为行为人与该等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品或服务之间具有共同的来源,或误认为商标权人与行为人之间具有关联关系,导致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与其产品、企业、声誉等之间建立的联系被割裂,市场空间被严重挤压,行为人从而实际控制商标的使用,淹没商标权人的商标,使得商标权人被迫放弃使用自己的商标。本文通过研究国内与反向混淆有关的案例,总结并分析法院的裁判观点并就成立反向混淆的考量因素进行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