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而言,刑事诉讼法中的有效辩护原则已经成为最为重要的一部分,真正的有效辩护原则无法形成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现在所执行的诉讼法在辩护制度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针对这一问题,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对其进行完善,以便形成真正的辩护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