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08年8月20日,根据《档案法》和有关规定,国家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称简新《办法》),并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家档案局自1989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旧《办法》)以来值得高校档案界人士关注的大事。这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7号令形式发布,由教育部部长周济、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共同签署公布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较1989年10月公布的《普通高校档案管理办法》有了很大改进,对档案工作的定位更加合理,要求更高,同时也对我们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试就新《办法》颁布的现实意义及新旧《办法》的比较分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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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