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华5000年文明,古籍卷帙浩繁,是我国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资源。古籍点校常常需要大量的智力劳动和资金投入,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对此,我国司法界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论。一种观点认为,古籍点校本应享受特殊民事权益保护。例如,2011年"郑福臣与大众文艺出版社、北京时代文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简称"郑福臣案")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点校没有改变原作品(古籍)的表达,未形成新作品,不享受著作权保护。[1]鉴于点校本有大量的智力劳动投入,法院认为它是一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