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教育的理念也在不断转变。如今,教育不再单单是背课文或解数学公式,而是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更加注重身心的整体健康协调。近些年,"体"的教育内容被不断丰富,学校不再局限于跑步做操,以各种形式引进了多样的体育活动,这诚然是一个喜人的现象,但体育教育往往因其存在一定的危险性,而不免涵盖着给学生带来身体与心理伤害的消极影响,其后,引发的一连串民事伤害责任问题,又因学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复杂性,而难以得到妥善处理。因此,本文聚焦中小学体育伤害事故的民事责任问题,期待以明晰伤害事故责任的形式,减弱体育教育的消极影响而促进其更加蓬勃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