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文公布的革命历史文件,是龙江县政府1946年6月14日关于"公布建国公粮征收办法及即行征收去年公粮的通令"。原文为竖写,无标点,为阅读方便,横排并加标点符号如下:龙江县政府通令(第二四号)(财字第一三号)令各区长为公布建国公粮征收办法及即行征收去年公粮的由为令遵事:兹将本府第八〇号、财字第四号之通令一部改正之。本函到达后,仰各区参照附送改正之条例,并按各区等级表,限六月末为止,如数收讫为要。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