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埃尔斯特认为与多数规则相联的多数主义民主隐含着一些弊病,而宪法在防范多数规则的滥用方面可以起屏障作用,这使宪法制订过程中的协商安排成为必要。为确保协商参与者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并促进真实地辩论、有效地协商,他提出应采纳比例代表制,并从规模、公开性、暴力以及利益四个方面来综合考虑制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