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大规模转移到城市,给进城农民在生产安置、经济收入、住房建设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进城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具有跨行政区域、准公共产品的属性,本文通过分析现行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的政策设计不完善,区县经费责任不合理、公办学校自由裁量权过大和效果不理想等问题,提出在继续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背景下建立国家主导、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分担的经费负担体制,探索调整现有义务教育格局,合理配置国有公共教育资源,完善社会捐赠机制,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等相关对策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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