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西传统乡规民约中蕴含优秀的法律元素,如“权利与义务”“无讼”“规训与惩罚”“协商与乡民自治”等,这些优秀的法律元素在当代乡村治理中有重要的价值,为培养乡民的公共理性、权利与义务意识、协商民主思想、和谐共生理念等当代乡村治理需要的乡民素养提供了思想基础,也为当代乡规民约的制定提供了借鉴。山西传统乡规民约中的优秀法律元素在向当代转化时,需要从文本形态、组织形态着手,以德法礼三者共治的思想促进当代乡村法治建设,带动乡风文明发展,从而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 单位
    太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