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办财[2010]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垦)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为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粮棉油高产创建力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10年粮棉油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