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并政办发[2018]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太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2018年5月3日太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