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徽淮河以北地区出土的周代青铜容器,器形有鼎、簋、鬲、盨、簠、盘、匜、盉等。其年代主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属西周中期偏晚至春秋早期偏早,有五河台子山鼎、太和胡窑组、宿州谢芦村组,器形有鼎、簋、鬲、盨、匜、盘等;第二阶段主体为春秋中期,有利辛管台子组、泗县组,器形有鼎、鬲、盉等;第三阶段主要为春秋晚期偏早阶段,有蒙城小涧组,器形有鼎、簠、盏、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