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以来,我国目录外法学二级学科的设置经历了“审批制”到“备案制”的转变。对教育部公布的63所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的128个目录外法学二级学科的分析发现,我国新兴目录外法学二级学科设置已经形成了多元主体共同竞争的格局,并且呈现出了新兴属性与交叉属性并驾齐驱、成熟性学科与培育性学科相依共存、领域色彩与应用倾向并行不悖以及主体性中国立场与宏观性国际视野兼容并包的基本特征。未来新兴目录外法学二级学科的设置和建设需要以二级学科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限度,提升二级学科设置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完善二级学科建设的组织机制,坚守二级学科的基本属性以及继续创新知识的供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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