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立足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共同富裕”概念,包含“权利”“价值”“标准”三个维度。作为基本权利范畴,其蕴含着全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权利诉求;作为法治核心价值,其承载着公平正义之于社会的不可或缺性;作为发展和共享相统一的重要指标,其成为衡量法治水平的关键尺度。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发挥法治对共同富裕的保障作用,有必要构建共同富裕的法治体系,包括富裕型权利保障体系、普惠型法治服务体系、共建式法治运行体系、包容性法治价值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