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著名商标"有特殊的地位和价值,因而受到地方立法的特别保护,缺少上位法依据,模糊了商标的私权性质,助长地方保护主义,容易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应对现行的地方"著名商标"立法予以清理,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著名商标"制度,承袭"驰名商标"的保护理念,对"著名商标"进行合法合理的保护。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