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闽政办[2020]2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福建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