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在青少年阶段书写能力的习得与发展,使其在此时期的笔迹往往反映出较为明显的历时性变化特点。青少年笔迹普遍呈现出的稳定特征再现率低、书写习惯周期性短等特点,这在客观上增加了司法鉴定的检案难度。然而,在青少年书写能力不断变化、更迭的过程中,其笔迹仍能在阶段性量变的同时保持相对稳定与静止。这就便于鉴定人在充分把握与认识青少年笔迹历时性变化特点的基础上,科学、客观地对该类型笔迹作出正确的同一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