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7]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精神,有序推进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