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际法律服务合作不仅仅是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一个进程,而且还是大湾区配套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利于开掘利用大湾区内多样化的法律资源,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促进区域性纠纷解决中心的形成。未来内地和香港之间区际法律服务合作必然会由单向市场开拓朝着双向业务合作深化和过渡,而制度碰撞与跨域监管问题将是制度完善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