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鄂政办发[2019]1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取消101项省级证明事项。现将取消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各地各部门要以本次省级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监管效能。要做好已取消证明事项相关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