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案情2019年3月11日,南京市某区市场局对辖区某农贸市场内蔬菜摊主李某某销售的香芹进行了监督抽检,结果二甲戊灵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李某某在该农贸市场租赁了一个摊位销售蔬菜,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抽样当天,李某某在某批发市场购进(进货)上述香芹计2.5kg,进价为6元/kg。当天抽样1.475kg,其余的1.025kg当天售完,单价均为8元/kg,货值20元,违法所得为5元。当事人不能提供香芹具体来源(供货者),仅提交了没有供货者的相关信息的进货单据,当事人没有尽到进货查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