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小张入职某公司已经2年。2023年度因身体不适,全年累计请了40天病假。到了年底,小张想起自己还未休当年的年休假,便向公司申请5天的带薪年休假期。公司人事部门核实了小张的病假天数,认为小张已经失去了享受当年年休假的资格,拒绝了小张的申请。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