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基本原理,检察官制度的创立旨在防止法官的滥权误断,并控制警察活动的合法性,据此,职司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也被称为法律的守护人。尽管如此,基于同样的原理和司法现实,检察官在行使不起诉权的过程中也存在滥权误断的可能,所以,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也需要被监督、被制约。相较于内部的监督机制,诉讼化的制约机制更为有效,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正是以此为理论根据而建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