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黄宗羲作为生活于明清之际天崩地解时代的思想家,其政治思想始终与自身的政治实践和时代背景相关联,尤其对于"法"的思想探讨更是体现出近代民主法治的意味。黄宗羲认为有别于私天下的三代以下之法,三代之法是符合公天下的立法本意的,这样的法具有宽松而不繁密的特点,能够最大程度上实现社会的安定和谐。黄宗羲又提出"有治法而后有治人"论断,认为法治先于人治能够最大程度上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能够弥补德治和人治的不足,同时不放松对于执政者和执法者的德才要求。黄宗羲对于法治优先性的强调以及对于德治优点的兼顾对当今的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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