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信用体系经历了“服务农村合作化运动”“服务农村金融改革”“服务农村信息化建设”“服务农村综合治理”四大发展阶段,形成“政府部门主导型”“涉农金融机构主导型”“互联网科技公司主导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导型”四种建设模式,全国各地围绕产业发展、治理创新、农村致富三大方面形成了诸多可推广的实践案例。“十四五”时期,在乡村振兴战略大背景下,农村信用体系应充分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多方安全计算等新技术,构建常态化、自动化涉农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强化涉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突破口,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全面拓展涉农信用信息在乡村基层治理、环境整治、公共服务、金融服务、农产品质量、行业监管等场景的应用;重塑村规民约,厚植诚信理念,营造乡村整体守法、重信、践约的良好诚信氛围。